平安养老富盈人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投资组合账户说明书

 

 

 

一、组合设置

 

二、投资范围及对象

 

三、投资组合策略

富盈个人7号组合(开放式混合型)

 

四、投资限制

 

五、风险揭示


 

一、组合设置

平安养老富盈人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是根据《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573号)设立,本产品共设置十四个投资组合。

二、投资范围及对象

平安养老富盈人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和对象依照《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573号)的相关要求,参照保险资金适用的投资范围和对象,具体适用的政策文件包含《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等。当国家对保险资金投资对象和范围有调整时,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按照相关要求,本产品投资于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或上市的股票、股票基金、权益类保险资管产品、股指期货、债券、债券回购、债券基金、固定收益类保险资管产品、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和范围。

三、投资组合策略

富盈个人7号组合(开放式混合型)

1.组合特征

该组合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中等风险的特征,适合投资期限长,但日常有部分流动性需求、中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2.投资范围

1)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货币市场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逆回购协议。

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债券型基金、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

3)不动产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

4)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其中,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比例是投资组合价值的5%-10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是投资组合价值的0%-135%,不动产类及其他金融资产的比例是投资组合价值的0%-30%,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价值的40%

4.业绩基准

见募集公告。

5.组合基本管理费率

按照不高于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1.5%计算,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基本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6. 组合开放频率

本组合开放频率为30天(含)以上180天以下,具体以募集公告为准。

7、组合投资管理人

本组合投资管理人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资限制

(一)平安养老富盈人生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依照《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573号)的相关要求,适用于保险资金投资所有相关政策法规所限定的投资范围和要求进行投资运作。并且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不得有以下行为:

1.承销证券;

2.将产品资产用于担保、贷款;

3.从事可能使产品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5.以虚假、片面、误导、夸大的方式宣传推介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6.向客户做出保证其资金本金不受损失的承诺;

7.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当方式误导、诱导客户;

8.挪用、侵占客户资金;

9.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

10.以转移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不同的投资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

11.利用所管理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谋取不正当利益;

12.不公平地对待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损害客户的利益;

13.从事内幕交易及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1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相关投资限制规定时,本产品相应修改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三)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五、风险揭示

本产品是具有不同风险层次的投资产品,本产品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但备案不代表对本产品投资收益保证,也不代表投资于本产品的本金不受亏损,委托人投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委托人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证券市场风险:本产品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上下波动,可能导致本产品份额净值在存续期内波动或跌破面值。

(二)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标的固定收益证券,存在债券发行人不能按约定还本付息的风险,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

(三)所申购的新债、可转债及新股跌破发行价的风险:若申购的新债、可转债及新股在上市首日或上市后持有期内跌破发行价格,将影响本产品投资收益及本金安全。

(四)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本产品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五)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产品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程序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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